作为危险废物产生大省,为了到2020年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和处置体系,实现全省危险废物安全利用处置,山东省环保厅近日印发了《山东省“十三五”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能否解决山东省危险废物产生量大、处置能力不足等问题呢?
危废处置能力明显不足
据山东省固废和危化品污防中心总工程师李建志介绍,山东省是危险废物产生大省。2015年全省工业危险废物产生企业10117家,除去含碲废物、含铊废物、热处理含氰废物外,其他类别危险废物均有涉及,需要借助外力处理的危险废物高达584万吨,其中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产生的危险废弃物占比达24%。
据统计,这些废物品种繁多,排在前3位的危废分别是无机氰化物废物、废酸、废碱,这些危险废弃物主要来源于少数产生量大的企业。其中,年产生量10吨以下的企业数占产生企业总数的78.2%,但产生总量仅占全省产生量的0.15%。
从2015年全省统计数据来看,全省工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经营企业有96家,处置能力416万吨,实际利用处置231万吨。从企业自行利用处置情况看,全年利用处置315.7万吨,其中综合利用116.7万吨、处置199万吨。
李建志表示,全省具有处置资质的危险废物类别共39种,其中无机氰化物、废酸、废碱、染料与涂料废物等35种危险废物的处置能力能够满足处置需要,但是焚烧处置残渣、含钡废物、爆炸性废物和废催化剂处置能力不足。
山东师范大学人口资源与环境学院教授王立本认为,山东省工业危险废物焚烧处置残渣处置能力缺口较大,多氯(溴)联苯类废物、含铍废物、含硒废物3类危险废物基本没有处置能力。从各市处置能力看,只有济南、烟台、潍坊等地具备综合处置能力,大部分城市利用处置能力比较单一,个别城市产生危险废物却无相应的处置能力。
业内人士反映,山东省危废处置企业处理能力小,处理设施水平低,有些废物处理不了;部分产废企业不处理,交由没有资质的企业拉走,增加了环境风险;同时,大多数危险废物集中处置的方式为焚烧,综合利用的主要对象是废矿物油、无机氰化物,利用能力占全省综合利用能力的60%以上,综合利用门类单一、通用性不强。
一家企业负责人说,目前全省危险废弃物处置技术普遍不高,多数处置企业主要是采取措施达到资源化减量,最后进行填埋。
不仅如此,山东省的废弃危险化学品等特种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体系尚不完善,处置能力存在不足,贮存压力较大。同时,因为经营单位技术研发能力弱、处置设施大多落后、工艺技术水平不高等,导致危险废物处置的经济、社会与环境效益低,处置过程可能带来二次污染。而微波技术在废弃危险化学品等特种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方面开辟了新的道路,使用微波技术收集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等特种危险废物,不仅可以做到无害化、减量化,还可以充分收集可使用部分用于再生产,从而改变危险废物处置的经济、社会与环境效益情况。
鼓励企业自建处置设施
面对困境,山东省印发《规划》,要求加强行业引导,进行重点扶持,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和处置体系,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布局趋于合理,利用处置能力与危险废物产生种类和数量基本匹配,确保全省危险废物得到妥善处置。
据山东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山东省将统筹推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将危险废物焚烧、填埋等集中处置设施纳入污染防治基础保障设施统筹建设。加快完成在建的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建设。各市至少建成一处危险废物综合处置中心,负责无害化处置辖区内产生的危险废物,对辖区内尚无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或处置能力严重不足的地区,将严格控制产生危险废物的项目建设。
《规划》提出,危险废物年产生量大于5000吨的企业,以及园区内所有企业危险废物年产生量之和大于1万吨的化工园区,原则上应该配套建设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施。鼓励产生量大、种类单一的企业和园区配套建设危险废物收集、贮存、预处理和处置设施,鼓励危险废物产生企业自建危险废物综合利用或处理处置设施,并提供对外经营服务。
此外,山东省还将加强危险废物收集体系建设,积极推动危险废物分类收集专业化、规模化,鼓励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建设区域性收集网络、贮存设施,鼓励发展专业的危险废物运输企业,开展第三方专业收集运输服务。
李建志介绍说,山东省将鼓励采用技术成熟、运行稳定、经济合理的新技术,降低产废单位处理成本,减少污染物排放;鼓励PPP等市场化建设和运营模式,加大技术创新和改造力度,提高现有设施的处置运营水平。落实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单位的教育培训制度,提高其依法经营、规范管理的自觉性。
王立本表示,危险废弃物处理行业大有可为。由于危废处置能力总体不足,是买方市场,危废处置企业既可以从委托单位收取处置费,还能以市场价格出售危废处理后产生的各种产品。
优先建设综合处置中心
山东省环境规划研究院有关专家认为,目前,山东省危险废弃物综合处置中心布局不合理,全省17个市目前对外正式运营的综合性危废处置中心只有8家。
为此,山东省从实际需求出发,优先发展具备焚烧、物化、填埋等能力于一体综合处置项目,鼓励发展能够补齐处置能力不足短板的项目,控制利用处置能力过剩的项目,形成适度的良性市场竞争,推动经营单位优胜劣汰和行业水平总体提升。
根据《规划》,“十三五”期间,山东将投资530亿元,建设危废处置项目总数达到353项,新增工业危废利用能力1538万吨,危废焚烧、物化、填埋等处置能力713万吨(含医废处置能力6.8万吨)。
具体来看,鲁西北主要发展集焚烧、物化、填埋于一体的综合性集中处置中心,到2020年,共建设项目61项,新增工业危险废物利用能力185万吨,焚烧、物化、填埋等处置能力150万吨。
鲁中及鲁北地区主要加大废酸再生利用能力,同时提高焚烧、填埋等综合处置能力,提高区域共享水平,到2020年,共建设项目120项,新增工业危险废物利用能力450万吨,焚烧、物化、填埋等处置能力243万吨。
鲁西南地区主要发展集焚烧、物化及填埋于一体的综合性处置设施,保障本区域的应急处置,到2020年,共建设项目82项,新增工业危险废物利用能力317万吨,焚烧、物化、填埋等处置能力120万吨。
胶东半岛地区主要发展无机氰化物废物的利用处置项目,在各市建成集焚烧、物化及填埋于一体的综合性处置设施,满足本区域的危险废物处置需求,到2020年,共建设项目90项,新增工业危废利用能力586万吨,焚烧、物化、填埋等处置能力193万吨。
对于资金来源,《规划》要求,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为主的原则,完善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拓宽融资渠道,积极推动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领域的PPP模式,加大对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的投入;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实行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以奖代补”;各级政府应对公益单位危险废物收集处置给予适当资金政策支持。
业内人士表示,希望通过3年多的建设,山东省所有危险废物安全处置能成为现实。